锡林郭勒交警 锡林郭勒交警
2025年6月27日11时34分,乌拉盖管理区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贺斯格乌拉牧场Y112路30公里处开展日常巡逻时,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带斗小货车后车斗内密密麻麻坐满工人,车辆摇摇晃晃行驶,存在严重安全隐患。民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。
经清点,该车后车斗内违法搭载8人,且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。驾驶人刘某交代,车辆是前一日刚购买的新车,因尚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,为图方便直接驾车拉载工人前往工地食堂用餐,心存侥幸认为“短途行驶不会出事”。
刘某的行为违反了以下法律法规: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(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五十条第一款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、《内蒙古实施办法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);
驾驶无机动车行驶证、号牌、保险标志、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上路(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)。
处罚结果:
✓ 违法载人处罚2000元
✓ 未悬挂号牌处罚200元
✓ 驾驶证记3分
【交警郑重警示】
◆ 血的教训需铭记:货车后车斗无安全防护设施,急刹、转弯或颠簸时,乘车人易被甩出车外,引发群死群伤事故。
◆ 新车≠特权车:购车后必须取得临时号牌(有效期不超过30日)方可上路,违者按无牌车辆处理!
◆ 双重违法代价大:本案若发生事故,驾驶人还将面临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刑事追责!
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"两违"专项整治,通过"电子警察+流动巡查+举报奖励"实施全覆盖监管。请广大人民群众遵守交通法规,共同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!
原标题:《新车"裸奔"违法载人?双重严惩敲响安全警钟!》